广州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(62)
广州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(62)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,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活动,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,制定本文件。
一、总体要求
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,优化营商环境,提升采购效率与质量。
二、适用范围
本文件适用于本地区各级行政机关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的采购活动。
三、主要措施
(一)完善采购需求管理,强化采购计划编报;(二)规范采购程序,加强全过程监管;(三)推进电子化采购,提高交易透明度;(四)建立信用评价体系,实施联合惩戒。
四、施行日期
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。
(本文件为系统自动生成的测试数据,仅用于翻页与性能测试。)
